保守國家秘密是一種法定的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廣東保安服務從業(yè)單位和保安員當然也不例外。《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設區(qū)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關系國家安全、涉及國家秘密等治安重點單位不得聘請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務公司提供保安服務。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中規(guī)定了社會資本可以開辦保安服務公司,這就意味著保安服務公司是獨立的市場競爭主體,擁有自己的商業(yè)秘密。保安服務公司在從事保安服務的過程中,不僅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商業(yè)秘密,還要注意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業(yè)秘密。
廣東保安服務是一項特殊的服務行業(yè),在保護客戶安全和權益的同時,也很有可能接觸到客戶的一些個人隱私。比如在住宅小區(qū)擔任保安的人員,就可能掌握他人的住址、電話等情況,甚至可能對其個人、家庭情況有一定的了解,這些都應歸于個人隱私的范疇。對于他人的這些個人隱私,保安員應當注意保護,不得侵犯,更不得隨意泄露,否則就可能觸犯相關法律。
根據(jù)民法的一般性原理,合同雙方約定的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的事項受法律保護。因此,對于客戶單位明確要求保密的信息,保安單位和保安員須承擔保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