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班保安人員要按規定提前10分鐘上崗接班,在登記簿上記錄接班時間;
2、交接班時,特勤保安公司保安人員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繼續注意或處理的問題等向接班保安員交待、移交清楚;
3、接班保安人員驗收時發現問題,應由交班保安人員負責事宜。驗收完畢,交
班保安人員離開崗位后所發生的問題由當班保安人員承擔責任;
4、所有事項交待清楚后,交班保安人員在離開工作崗位前在登記簿上記錄下班時間并簽名;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員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員下班,這期間發生的問題,兩人共同負責;即使沒有發生問題,也要分別扣發兩人的工資并通報批評。
特勤保安公司值班室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嚴格執行門衛登記制度,外來人員進入本樓必須出示有效證件或有本樓人員陪同,經登記基本情況后方可進入如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值班人員責任,并根據情況進行經濟和行政上的處理;工作認真負責,無差錯事故發生將給予適當的獎勵。